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
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
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北航研字[2019]11号)文件,经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制定《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
一、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,不含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。
二、 奖励标准
(一)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总额度(按硕士研究生人均0.45万元/年·人的标准乘以核定人数)以及学校规定的评定等级比例(硕士研究生评选等级为三个等级,一等奖比例20%,二等奖比例60%,三等奖比例20%,三等奖额度为0元/年·人),确定奖励标准如下:
等级 |
占学院年级总人数比例 |
奖励标准 |
一等 |
20% |
0.75万 |
二等 |
60% |
0.5万 |
拟录取的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研究生按照3000元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拟录取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中:
(1) 没有工作单位和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,按照硕士生4000元/人、博士生12000元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;
(2)已有工作单位和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,按照硕士生3000元/人、博士生7000元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(二)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,第一学年按1.3万元的人均额度发放。
三、 评定机构
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定小组,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小组统一领导和实施。
组 长:王少萍、吕金虎
副组长:贾子超、王磊
成 员: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、各系研究生主任、研究生教务秘书、研究生辅导员
四、 评定办法
1、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按五个录取专业(控制科学与工程、机械工程、电气工程、机械、电子信息)进行招生和培养,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按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进行分配。
2、 推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名额占录取专业推免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%,其余推免研究生为二等奖学金。成绩按录取专业、研究方向及笔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。
3、 统考硕士按初试成绩和复试笔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。
五、 公示
确定获奖名单后,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评定小组进行申诉。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
2022年 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