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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化学院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

2022-06-14  

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

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

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北航研字[2019]11号)文件,经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制定《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

 

一、 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,不含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。

 

二、 奖励标准

(一)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
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总额度(按硕士研究生人均0.45万元/年·人的标准乘以核定人数)以及学校规定的评定等级比例(硕士研究生评选等级为三个等级,一等奖比例20%,二等奖比例60%,三等奖比例20%,三等奖额度为0/年·人),确定奖励标准如下:

等级

占学院年级总人数比例

奖励标准

一等

20%

0.75

二等

60%

0.5

拟录取的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研究生按照3000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
拟录取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中:

(1) 没有工作单位和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,按照硕士生4000/人、博士生12000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;

2)已有工作单位和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,按照硕士生3000/人、博士生7000/人的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
(二)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
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,第一学年按1.3万元的人均额度发放。

三、 评定机构

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定小组,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小组统一领导和实施。

  长:王少萍、吕金虎

副组长:贾子超、王磊

 员: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、各系研究生主任、研究生教务秘书、研究生辅导员

 

四、 评定办法

 1、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按五个录取专业(控制科学与工程、机械工程、电气工程、机械、电子信息)进行招生和培养,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按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进行分配。

 2 推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名额占录取专业推免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%,其余推免研究生为二等奖学金。成绩按录取专业、研究方向及笔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。

3 统考硕士按初试成绩和复试笔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。

 

五、 公示

确定获奖名单后,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评定小组进行申诉。

 

 
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

2022 6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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