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明确重申“开题到申请答辩时间”规定的通知
各学院:
今年出现多人次因博士开题时间不足12个月申请答辩系统不能通过问题,问及原因,不少学生和导师对该时间规定的理解有误,以为要求是开题到答辩满12个月。
此处强调,正确的解读是:“开题到申请答辩时间”。
博士生要求满12个月、学术型硕士生要求满8个月、专业学位硕士生要求满6个月。
请各学院向导师及学生明确重申上述规定。
即日起,除非特殊理由,不再接受开题时间不满足要求的答辩申请。
另:凡有系统自动审核不过而提出特别申请事宜,培养处仅接受由学院递送的申请。对此要求的强调,出于严格规范管理,保障培养质量的需要,请各学院给予理解。
研究生院培养处
2017-04-18